原來一件行李只要罰 1,000元台幣,就可以超重到 32公斤 (規定是23公斤),難怪之前一直有人說就是故意要超重的。
更新:後來才知道原來只有台灣的航空公司這麼通人情 (例如:華航),如果你是坐美國的航空公司 (例如:聯合航框空),那就不太確定能不能這樣搞。
早知道一件只要罰 1,000元台幣就可以多18公斤的超重,我就不寄甚麼陸空包裹,20公斤被收了四千多元,多花兩千元,真的超不甘心的,而且,到美國這麼多天,我那箱居然還沒到.....
出國前,我妹從墨西哥回來,行李超重沒幾公斤,一件行李就被罰120美金,換算下來可真的不得了,所以我才會決定用寄的,沒想到往返居然規定不同。
所以行李要超重真的要注意,以上都是廢話,重點就是:
- 從台灣飛美國,行李直接掛目的地 (就算有轉機也一樣,只要不要再秤一次就好),一件加1,000元台幣可以超重到32公斤
- 從台灣飛美國,行李沒有直掛,需要再轉機點過磅
(好像去家樂福買青菜),在台灣check-in時,還是一件加1,000元台幣可以超重到32公斤,但在轉機的時候,有風險(就是不一定、有機會的意思)會被再罰一次 - 從美國飛台灣,還是乖乖的不要超重吧!超重一件行李罰120美金,應該都可以寄航空了吧!還不用自己搬得要死要活
BTW,聽我妹說,他去巴西時,不需要過境美國,他的行李可以裝到32公斤,經他問機場人員的說法,好像是說,美國有甚麼人權的問題,超過23公斤他們就不願意搬,白目一點的也不罰你超重,是會叫你把東西拿出來,另外掛一件行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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