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網友們有自行從國外購買、郵寄電子產品回台灣的經驗嗎?
如果您有(郵寄)進口過電子產品,也許您已經有類似的經驗,
那就是當包裹郵寄回台灣,我們盡責的報關人員,
通常會要求您簽署「自用切結書」交給海關大人,
之後繳交營業稅5%後,
海關才會放行。讓快遞人員將包裹帶給您。
小橘先前也都遵守著這項放寬的規定,但... 人總是有耍笨的時候
我一直都笨笨的以為,只要同品相不要超過兩個就可以了(其實這是錯誤的!!),
而是,一個包裹中只要超過2個無線電子產品、或海關人員心情好的時候,
都有可能要求您繳交「電信護照」(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),否則就不予放行,
這時您該如何處理呢?
小橘這次託朋友之福,剛好有類似的經驗分享給大家,大家也就參考一下小橘的經驗吧
如果您剛好在台北市、新竹、台中、高雄
其實申請「電信護照」(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)還蠻簡單的,
您只要備妥下列文件,客氣的走進去找承辦人員,通常半小時就可以將「電信護照」辦妥、
之後您只要將「電信護照」、掃描給快遞的報關人員,他們就會幫您處理後續的事宜了。